楊祖賜先生 PDSM, 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義務秘書長指出香港具備完善的法律框架,但訴諸法院並非是解決與體育相關爭議最具時間和成本效益的方法。然而,最近透過與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的合作,以公平、公正、有創意的方式,利用替代爭議解決(ADR)方式解決體育相關爭議,受到當事人歡迎,取得了顯著成效。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被公認為一個可靠且中立的爭議解決機構。透過這次合作的啟動,楊祖賜先生希望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旗下的80多個體育會能夠在處理體育爭議時,藉由替代爭議解決的方式有效地解決複雜的法律問題,以實現和諧與共贏的目標。

邱達根先生, 立法會議員及中國香港壁球總會主席,亦指出很多體育會對調解和仲裁程序及可行性並不熟悉。由於體育會及相關持份者往往依賴政府和善心人士資助,無法負擔高昂的法院訴訟費用,因此在香港發展低成本的體育調解和仲裁機制是迫切需要的。香港作為擁有眾多專業團隊和專業人士的地方,在建立起高標準的服務后,不僅能滿足香港體育界的需求,更可以為國家(“中國”)乃至全球提供服務,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爲區域爭議解決中心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