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體育公義 賦能運動社群

以公正、快速且保密的方式解決體育糾紛。歡迎使用香港專為解決體育爭議而設的線上平台。

「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先導計劃)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推出,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支持,旨在為體育界提供一個公平、高效、便捷的制度,透過調解及仲裁解決體育糾紛。

先導計劃採用「先調解、後仲裁」的雙層爭議解決機制。

程序將由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依據《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體育產業調解及仲裁規則(2026)》(「《規則》」),並在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安全的指定線上平台(「指定線上平台」)進行管理。

4個簡單步驟提交申索

第1步:了解與準備

  • 確認範圍:先導計劃涵蓋商業體育爭議(例如贊助合約、球員轉會)及非商業體育爭議(如運動員選拔、紀律事宜)。
  • 迅速行動:就涉及選拔或參賽資格審定的相關爭議,我們建議你在收到相關決定通知後盡快提交申索。
  • 收集證據:收集所有相關合約、信函及證明文件。

2步:確認政府資助資格

就合資格的案件,政府將以實報實銷形式資助爭議解決程序的行政費用、調解員費用和仲裁員費用,而各方當事人只需平均承擔港幣3,000元的登記費。

資助資格準則:

(a) 該爭議屬於非商業體育爭議;

(b) 爭議至少一方為以下任何一項類別:

  • 香港居民;或
  •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或其前身《公司條例》(第32章)在香港註冊的公司;或
  •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註冊的獨資經營者或合夥業務,且該獨資經營者或該合夥業務中至少一名合夥人為香港居民;或
  • 根據《社團條例》(第151章)註冊的社團;或
  • 在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註冊的本地體育總會或其成員;

(c) 如就仲裁申請資助,該爭議僅涉及程序公義、法律錯誤或可能影響決策過程公正性的任何其他標準;且

(d) 就同一爭議先前未獲批任何資助。

資助目的:大幅降低運動員、教練或體育組織等合資格當事人解決體育爭議的經濟負擔。

如何申請:如欲申請資助,你必須在調解或仲裁程序正式啟動前填寫並提交資助申請表。

(a) 你可透過指定線上平台提交申索/答覆後,填寫資助申請表;或

(b) 你可於指定線上平台首頁選單點擊「資助申請」進入申請頁面。

第3步:線上提交申索

所有申請均須透過指定線上平台提交及管理。

  1. 點擊上方「提交申索」按鈕,進入指定線上平台。
  2. 點擊「創建新案件」按鈕,並選擇適用的案件類別。
  3. 按照步驟完成電子版通知(《規則》第6條)。
  4. 上傳證明文件
  5. 如適用,表明你就申請資助的意向填寫「資助申請並上傳證明文件。

4步:啟動「先調解,後仲裁」程序

  • 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團隊將確認收到你的申請,並在整個過程中為你提供指引。
  • 程序採用「先調解,後仲裁」原則。你將先在中立調解員的協助下嘗試以調解解決爭議。若爭議未能透過調解解決,你可將爭議提交仲裁。
  • 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若認為在先導計劃下展開的任何程序不適宜根據《規則》進行調解或仲裁,有權拒絕管理或中止該等程序。
  • 先導計劃下的程序按照《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體育產業調解及仲裁規則 (2026)》進行。

爭議解決關鍵文件

為便利先導計劃下的程序進行,請根據你的情況參閱以下關鍵文件:

  • 爭議發生前用於的合約:

    《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體育產業調解及仲裁規則 (2026) 多元調解與仲裁示範條款》納入你的體育相關協議。此條款確保任何未來爭議將根據先導計劃及《規則》高效解決。

  • 爭議發生後用於啟動程序:

    若爭議已發生,且你希望使用此程序,你與其他當事人可簽署<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體育産業調解及仲裁規則(2026)>將爭議提交調解與仲裁之協議》。此協議將你現有的爭議提交至先導計劃及《規則》下的「先調解、後仲裁」程序處理。

先導計劃——體育調解員及體育仲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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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專責行政團隊隨時為你提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