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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15日
災後重建刻不容緩,但保險賠償及重置新家園方案未落實,令居民陷入不確定的煎熬。據了解,有關保險公司為業主立案法團提供了覆蓋住宅公用地方維修工程及公眾責任險。
居民普遍處於資訊與資源弱勢。許多居民不熟悉保險條款與申索流程,無法確定自己保單的實際保障範圍。基層市民與長者不習慣獨立聘請律師處理申索,導致法律資源分配不均。此外,若每戶居民獨立提出索償,可能出現重複申索、處理混亂等情況,拖慢整體進度。如果保險公司賠了給業主立案法團, 那業主立案法團將會用什麼機制公平分攤所得賠償給1984戶人口?
我倡議參考外地容許集體訴訟(class action)方式尋求賠償,讓一群擁有相似訴求的受害者可由代表人統一提出訴訟,能節省司法資源、提升訴訟效率,並增加談判籌碼。
在香港還沒有集體訴訟制度之下,我建議政府主動設立及資助一個「專項快速審裁計劃」(Quick Payout by way of Adjudication)。由專業及中立的機構如 AALCO 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 統籌管理,並利用其《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第652章下的專業審裁員資源,迅速處理宏福苑火災相關的保險爭議。審裁員來自律師、大律師、建築師、工程師、測量師等專業界別,具備中立性與專業判斷力,能有效評估損失並作出具約束力的裁決,為災民、業主立案法團及保險公司提供一條快速、公平解決索償攤分的渠道。
在2008年雷曼迷你債券事件中,政府與監管機構也設立了「投資產品相關調解及仲裁計劃」,有效協調銀行賠償安排,處理逾兩萬名市民的爭議。2017年英國格倫費爾大廈火災後,政府亦迅速設立公共查詢與法律支援基金,協調保險責任方與重建工作。這些國際經驗顯示,當面對重大公眾災難時,政府與中立機構主動介入、設立統一處理機制,是提升效率與公平性的關鍵。
設立快速審裁計劃,不僅能加快理賠進程、協助居民重建家園,更能展現政府對基層民生的關懷與承擔。這不僅是一個法律與制度的選擇,更是一個社會良知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