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

调解是一种自愿的私下程序。在这个程序中,经过适当培训且公正、独立的调解员协助争议各方达成符合各方需求并为各方所接受的友好和解方案。

调解的主要优点

  • 各方可以控制争议解决的程序和结果。
  • 调解过程及和和解协议是保密的。
  • 调解能实现双赢。
  • 调解能帮助恢复、维系和改善与争议另一方/多方的持续业务关系。
  • 调解可与仲裁和诉讼同时进行。
  • 即使调解不成,也可以缩小争议范围,以节省任何后续的仲裁或诉讼成本和时间。

AALCO-HKRAC调解规则

《2024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调解规则》为订立合同或试图解决争议的当事人提供了一套便于应用且具有成本效益的程序规则,适用于由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管理的调解程序。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依据国际法设立,在拥有48个成员国的亚非法协(AALCO)的支持下运作,并在各国间保持中立。请点击此处,查看《2024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调解规则》以及《2024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调解收費表

香港关于调解的相关法律架构

  • 《调解条例》

调解条例》(香港法例第620章)于2013年1月1日生效,该条例提倡、鼓励和促进以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并保护调解沟通过程的保密性。

  • 《道歉条例》

道歉条例》(香港法例第631章)于2017年12月1日生效,该条例提倡和鼓励道歉,以防止争议恶化,并促进友好解决争议。

  • 《2017年仲裁及调解法例(第三方资助)(修订)条例》

经修订的《仲裁条例》(香港法例第609章)以及《调解条例》(香港法例第620章)明确规定,允许第三方为仲裁、调解和相关程序提供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