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广东省司法厅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共同推出的一项标志性合作举措。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汇集了来自粤港澳三地司法管辖区的优秀仲裁员,旨在提供更广泛的仲裁员选择,以满足粤港澳大湾区日益增长的企业与个人跨境争议仲裁服务需求。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公布稿 2025(简)
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AALCO-HKRAC)为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推荐程序(香港) (“推荐程序(香港)”)下的指定机构之一。特此公布经推荐程序(香港)获列入《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之仲裁员名单。
经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推荐程序(香港)获列入《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之仲裁员名单 2025(简)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核心特点
- 官方发布:《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于2025年12月30日经粤港澳大湾区三地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审议确定后正式发布。
- 共同设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广东省司法厅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共同设立。
- 精英人才库:《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 荟萃了资深仲裁员,均依据严格推荐条件遴选产生,要求仲裁员具备处理跨法域案件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
- 推荐性质:根据《工作指引》,《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仅供当事人参考,辅助其选定仲裁员。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人员组成及其专业领域
所有入选人员均依据《工作指引》规定的统一推荐条件遴选产生。此举确保《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汇聚了一批熟知本地法律与国际惯例、精通对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至关重要的核心产业领域相关知识的专家人才。
使用指引:
- 仅供参考:《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属推荐性质,并仅供当事人参考。
- 遴选条件:当事人在其具体案件适用的仲裁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从《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内选定仲裁员。
- 协助服务: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可在遵守内部程序和规定下,为当事人选用在册仲裁员提供指引。
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是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推荐程序(香港)的指定机构之一。根据《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工作指引》,本中心对《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仲裁员的最终遴选和任命不具备决定和确认权,该权力由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行使。关于《名册》的完整使用及管理细则,请以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共同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工作指引》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