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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7月29日
2025年7月19日,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 (AALCO-HKRAC) 副主任蔡伟平先生出席了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CCPIT) 主办的“知识产权及建设工程调解对话会”。
作为全球首个以供应链为主题的展会——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 (CISCE) 的分会活动,本次对话会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行,以“商事调解: 知识产权与建设工程纠纷解决的更好选择”为主题。
首先,蔡副主任在其演讲中回顾了香港在国际商事调解领域十余年的领导地位,并强调:
- 调解在金融领域的发展(例如雷曼兄弟相关产品争议调解及仲裁计划)及调解在体育领域的发展(例如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举办的体育调解培训);
- 香港民事司法改革及国际调解院的兴起;
- 调解在国际争议解决中的作用日益增强。
另外,蔡副主任还分析了建筑工程付款争议的多途径解决方法,例如“审裁+诉讼”、“审裁+仲裁”与“调解+审裁+仲裁或诉讼”,并且介绍了建造业付款保障条例(香港法例第652章)的内容和适用范围。最后,蔡副主任还强调了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致力于成为一站式多元争议解决平台,以此发挥战略枢纽作用。
其他参会者亦围绕知识产权和建设工程调解展开对话,例如上海市建纬研究院院长朱树英先生则针对符合中国特色的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发表演讲。
本次对话会圆满结束,促进了知识产权及建设工程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人士之间的交流,推动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发展。
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的示范调解条款范本如下:
“凡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后续的任何修订)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应首先按照申请时有效的《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调解规则》进行调解。”
注:若争议事项可提交仲裁,各方可补充:
“若调解未达成和解或调解员终止程序,争议则应根据申请时有效的《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平台仲裁规则》将争议或分歧提交仲裁解决。关于是否已适当尝试调解以满足仲裁前置要求之争议,属可受理性问题,应由仲裁庭裁定。”

